娄底一中2016年下学期“十佳美德少年”评选
活 动 方 案
聚焦“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两项任务,通过挖掘身边典型,宣传优秀事迹,树立向上向善的鲜明导向,引导广大青少年见贤思齐、崇德向善,传承中华文明美德。我校决定开展“十佳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 长:范彦江 顾 问:曾佑平
成 员:蔡向荣 罗保南 龚茂林 樊义辉 朱红专
成英姿 毕政之 唐启明
2.工作小组:
组 长:成英姿
副组长:杨 波 毛智琼
成 员:彭卫国 胡双文 刘 超 刘瑞华
刘竹青 胡军贤 康如意 刘海鹏
黄显秋 彭 勇 吴旭兰 李栋兵
申湘艳 邱志伟 龙 潘 江香华
欧阳羽文 李金精 袁紫怡 全体班主任
二、活动内容
(一)评选标准
热爱党,热爱 祖国,热爱家乡,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恪守学生道德、信守家庭美德,品德优良,事迹突出。同时,在以下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
1. 孝师孝亲:尊敬师长,孝敬父母,真诚对待身边亲友。在家里主动分担家务,照顾家人;在学校尊师守纪、热爱集体,积极担当老师的好帮手、同学的好朋友。
2. 助人为乐:乐于帮助他人,为他人排忧解难,见义勇为,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慈善和志愿者服务活动,服务他人,奉献社会。
3. 自强自立:生活独立意识和自理能力强,勇于承担责任,坚强面对困难与挫折,积极进取、乐观向上、吃苦耐劳、自强不息。
4. 诚信守礼:拾金不昧,为人可靠,信守承诺,遵纪守法,恪守公德,知书达礼,恭谨谦让,言行举止符合礼仪规范。
5. 勤学创新:热爱学习、勤于思考,富有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在课业学习、社会实践等方面有创新思路和成果。
凡在上述某个方面事迹突出、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未成年人均可。
(二)评选流程及要求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活动分三个步骤进行:
活动采取学生自荐和班级择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侧重于来自普通农村家庭。各班推荐1名候选人至年级。填报候选人推荐表,提供5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确保材料真实可靠,表述生动具体、条理清晰分明,具有少年儿童特点和时代气息,并准备2至4张能反映出评选人美德的生活照片(电子版)。
2. 高中部各年级推荐10名候选人,初中部推荐20名候选人。提供候选人评选人美德的生活照片(电子版)、推荐表(附1寸彩色免冠照片)和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两份,经年级审定盖章后,于11月25日前送政教科江香华老师处,联系电话:18873812605。
3.经上述程序,在50名候选人中,选出“十佳美德少年”10名,“最美少年”40名。根据具体情况,学校对“十佳美德少年”“最美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