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前 言为适应北京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的发展要求,依据GJ/T 34-91《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和附录E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西蒙、陈晓。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北京市用于城市园林绿化露地栽植苗木的规格、质量、检验、验收以及标志、掘苗、包装、运输与假植等基本技术要求。北京城市园林绿化露地栽植苗木树种参照《北京市区城市绿地植物规划》的具体要求选择应用。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城市园林绿化露地栽植苗木。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J/T 34-91 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