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采购中两阶段招标的现实困境和法律问题分析千九玲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北京摘要我国的政府采购方法以公开招标为主邀请招标以及其他采购方式为辅目前招标投标法只规定了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方式不能够解决招投标实践中需求难确定的问题两阶段招标方式是公开招标方式的重要补充但目前关于两阶段招标的规定只规定在招投标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应当对两阶段招标的法律地位和内容予以完善以适应实践的发展需求关键词政府采购两阶段招标技术标准一两阶段招标的出现源于政府采购方法之不足1政府采购方法概述从我国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来看我国的政府采购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公开招标方式招标投标法第10条和政府采购法第26条的规定确立了公开招标方式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公开招标又称无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人依照法定的程序在法律规定的公开出版物上发布招标通告并提供招标文件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承包商都可以平等参加投标竞争采购人从中择优选定中2标者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方式通过发布公告和公开开标的特征显现了政府采购中公开性的原则同时又能很好的体现政府采购的公平性和效率性2邀请招标方式在招标投标法第10条和政府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