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供参考承印登记制度第一条公司设立登记员负责对承印的出版物等进行登簿记录工作第二条设立印刷登记簿接受委托印刷出版物时登记员要对承印的出版物名称出版单位印刷委托书准印证许可证印刷合同有关文件印刷数量印刷底片等内容进行登记以备查验第三条接受委托印刷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品时登记员要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印刷品的名称印刷数量印刷合同委托印刷单位的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有关批准文件介绍信或证明等进行登记以便备查第四条印刷任务完成后还要对成品数量交付情况半成品和废次品的处理印件原稿底片的交付情况等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