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保密合同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将在任职期间获得乙方的各种经营或管理信息,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数据资料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制订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所接触了解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作品、数据、资料、计算机软件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等,其所有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利用这些数据资料、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工作。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资料、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所有权。
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