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XXXXXXXXX有限公司
授 权 委 托 书
编号:
尊敬的客户(或直接填写客户单位名称):
兹授权我公司员工 (身份证号码 ;手机: )为我公司合法代理人,前往贵公司处理贵司所欠款项的结算相关事宜,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贵司以银行电汇方式支付款项的,请贵司将款项汇入我公司以下账户:
开户名:上海XXXXXXXXX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XX分理处
账号:
二、贵司以支票付款的,请贵司在交付我司被授权人前将我公司全称填写在支票的“收款人”处。
三、贵司以现金、承兑汇票付款的,请贵司在我司被授权人向贵司提交由我公司印制并盖章的《收款收据》后付款。
贵司按照以上方式办理付款的,我司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被授权人要求违反以上方式付款的,贵司应当拒绝,我司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被授权人无权转委托。
授权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间我司通知贵司终止本授权的,从通知到达时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