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企业设立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企业名称
备选
企业字号
1.
2.
3.
企业住所地
省(市/自治区) 市(地区/盟/自治州)
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
注册资本(金)
万元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投资人
名称或姓名
证照号码
□已核准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
已核准名称
通知书文号
拟调整项目
原申请内容
拟调整内容
□已核准名称延期
已核准名称
通知书文号
原有效期
有效期延至
年 月 日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
具体经办人
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授权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授权权限 1、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3、同意□不同意□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申请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本申请书适用于所有内资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名称延期申请等。
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申请人应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所提供信息应真实、合法、有效。
“企业类型”栏应根据以下具体类型选择填写: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公司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