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模板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供方:广西宏昇木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需方:佛山市顺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1条 材料名称及质量要求、技术标准1.1材料名称: 建筑胶合模板1.2规格型号: 1830*915*17.5㎜1.3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 符合国家相应产品质量标准
1.3.1板面两对角线长度之差≤ 2㎜;
1.3.2 原材料以松木为主,以七层芯板,二层底面板共九层,用胶水粘合热压
1.3.3耐老化性 一 无开裂 1.3.4耐碱性 一 无裂隙、鼓泡、脱胶无明显变色或光泽变化 无裂隙、鼓泡、脱胶;1.4所购材料附送服务项目还包括第 3和4 项。1.4.1. 可就所购材料的安装及其使用功能和方法向乙方咨询。1.4.2. 可派技术人员到场指导乙方施工。1.4.3. 甲方负责安装到位,并指导乙方方或材料使用者正确使用及一般维护。1.4.4. 甲方负责所购材料的售后服务工作。1.4.5其它:乙方工地使用甲方模板第一次湿水时,如发现模板有明显的芯板离层,底面板鼓泡等质量问题,乙方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派员到工地现场了解情况属实后,对有质量问题的模板收回另作处理,并如数补回给乙方。
第2条 材料包装 2.1包装标准:一般 2.2包装费用: 由甲方承担 2.3包装物的处理方法:选择以下第 1和3 种处理方法。 1. 乙方负责自行回收 2. 包装物随产品归甲方所有 3. 其它方法:现场所产生的其它与产品包装有关的垃圾及其相关的清理工作由甲方负责。
第3条 材料数量的约定3.1采购数量: 从2008年10份起,甲方给乙方指定工地用的模板每月为5000至10000张, 其每月购销数量详见材料清单。3.2计量单位: 详见材料清单。3.3合同数量确认方法: 以乙方材料入库耗用单所确认数量为准。
第4条 收货规定4.1交货单位:广西宏昇木业有限公司 4.2收货单位:佛山市顺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3收货地点:梧州市海骏达花园(梧州市红岭路金晖梧州汽车站斜对面,原五金仓地块)4.4收货方法: 以乙方相关人员签收确认为准。4.5运输方式: 汽运 4.6运输费用的承担: 由甲方承担 4.7收货时间: 以乙方通知为准确性
第5条 收货时间5.1本合同起止时间: 2008年10月10日至2009年12月30日止 。期间具体节点,见乙方提供的相关文件。。5.2如遇下列情况甲方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甲方认可后,材料供应可作相应顺延。5.2.1乙方提出重大设计变更;新增项目或材料供应量大幅增加。5.2.2施工期间遇到不可抗力(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5.2.3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三天内,将延误内容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需乙方签证认可,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