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文格式及公文字体字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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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小标宋体, 二号字
正文:仿宋,三号字
行间距:一般设置“固定值”28磅
字间距:一般不作要求
政府公文格式及公文字体字号标准
公文纸一般采用国内通用的16开型,推荐采用国际标准A4型,供张贴的公文用纸幅度面尺寸,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一般惯例,政府文件用A4纸,党委文件用16K。
保密等级字体:一般用3号或4号黑体
紧急程度字体:字体和字号与保密等级相同(3号或4号黑体)
文头的字体:大号黑体字、黑变体字或标准体、宋体字套色(一般为红)
发文字号的字体:一般采用3号或4号仿宋体
签发人的字体:字体字号与发文字号相同(3号或4号仿宋体)
标题的字体:字体一般宋体、黑体,字号要大于正文的字号。
主送机关的字体:一般采用3号或4号仿宋体
正文的字体:常用3号或4号仿宋体
附件的字体:常用3号或4号仿宋体
作者的字体:字体字号与正文相同(3号或4号仿宋体)
日期的字体:字体字号与正文相同(3号或4号仿宋体)
注释的字体:小于正文的的4号或小4号仿宋体
主题词的字体:常用3号或4号黑体 [公文写作]公文格式排版中的字体要求[公文写作]
抄送机关的字体:与正文的字体字号相同(常用3号或4号仿宋体)或小一号的文字
印发说明的字体:与抄送机关的字体字号相同(常用3号或4号仿宋体)或小一号的文
主标题(又称一级标题)为二号宋体(加粗)
二级标题为三号黑体
三级标题为三号仿宋加粗。
正文均为三号仿宋。
以上为政府公文规定。且主标题以外的部份的标题和正文可采用小三号字体,但以三号为最正规。
1、密级用三号黑体字
2、紧急程度,“特急”、“加急”用三号黑体字
3、文号用四号仿宋体字加黑
4、签发人用三号楷体字
5、标题用二号宋体字加黑
6、大小标题号“一、二、三……”用三号黑体;“(一)(二)(三)……”用三号仿宋体字
7、正文用三号仿宋体字(每页19行,每行25个字)
8、批转(转发、印发)……通知,通知正文用三号楷体字,被批转(转发、印发)文件用三号仿宋体字
9、附件标题用二号宋体字,正文用三号仿宋体字
10、印发传达范围用三号仿宋体字
11、“主题词”三个字用三号黑体字;词组用三号宋体字
12、抄送机关名称用四号仿宋体字
13、印发机关名称和印发日期用四号仿宋体字;印发份数用五号仿宋体字
公文各要素和标识简单介绍。
一、眉首部分
主要标识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等要素。
1.公文份数序号。
公文份数序号是将同一文稿印制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编号。标识时,用阿拉伯数码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
2.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
秘密等级是指涉密公文的保密程度,分“秘密”、“机密”、“绝密”三级。新《办法》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秘密”、“机密”、“绝密”公文均应标注保密期限。标识秘密等级时,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
3.紧急程度。
急件公文分为“特急”、“急件”两种。其中,电报应当分别标识“特提”、“特急”、“加急”、“平急”。标识时,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与紧密程度,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紧急程度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4.发文机关标识。
发文机关标识由发文机关名称和“文件”二字组成,如“××省人民政府文件”等。对一些特定公文可只标识发文机关名称(函件)。发文机关标识应当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标识位置是上边缘到版心上边缘25mm处,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在上边缘到版心上边缘 80mm处。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还规定,发文机关标识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用红色标识。字号一般应小于22mmX 15mm。。联合行文时,主办机关名称排列在前,“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联合行文机关过多时,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
5.发文字号。
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序号组成,如“×政发〔1999〕82号”,“×政发”指发文机关代字,“ 〔1999〕 ”指年份,“ 82号”指发文序号。整个意思就是××省人民政府在1999年所发的第82号文件。标识位置在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处,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代应用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不编为001,不加“第”字。
6.签发人。
上报的公文需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l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如有多个签发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1行,其他签发人从第2行起在与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对齐处按发文机关顺序依次顺排,同时,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同处一行,并下移红色反线,使红色反线与发文字号继续保持为4mm。
二、主体部分
主要标识公文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成文时间、发文机关印章、附注等要素。
1.公文标题。
一般由发文机关名称、概括而成的公文主要内容和公文种类组成,如《××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科技企业的决定》、《××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春季农业生产和当前农村经济工作的通知》等。公文标题是文件内容的高度概括,文字要求准确、简要、概括,书写时要居中书写,用2号小标宋体字。回行时要注意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居中对称,间距恰当,做到既有美感,又要避免产生异义。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公文标题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2.主送机关。
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书写时应当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统称。上行文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必须同时报送几个主送机关的,可以用抄送形式;下行文可以有两个以上的主送机关,但是,如果主送机关过多,则一般用规范的统称,如“各地行政公署,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等。标识位置在标题下空1行处,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而使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中的主题词之下,抄送之上,标识方法同抄送。
3.公文正文。
标识在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
4.附件。
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2字处,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l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如附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当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或带序号)。
5.成文日期。
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电报以发出日期为准。成文日期需要完整写出年、月、日,而且必须用汉字书写(“零”写为“O”)。成文时间标识时,右边要空4字。一般惯例,政府文件日期为大写数字,如“一九九九年十月一日”;党委文件日期为小写数字,如“1999年10月1日”。
6.发文机关印章。
按照《××省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细则(试行)》“公文除以电报形式发出的加盖发报专用章外,其他公文一律加盖印章。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盖印的位置一般应上距正文2mm~4mm。,以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为标准。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