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文库
登录
注册
5

专家解读互联网保险

152阅读 | 6收藏 | 2页 | 打印 | 举报 | 认领 | 下载提示 | 分享:
5
专家解读互联网保险第1页
专家解读互联网保险第2页
福利来袭,限时免费在线编辑
转Word
right
1/2
right
下载我编辑的
下载原始文档
收藏 收藏
搜索
下载二维码
App功能展示
海量免费资源 海量免费资源
文档在线修改 文档在线修改
图片转文字 图片转文字
限时免广告 限时免广告
多端同步存储 多端同步存储
格式轻松转换 格式轻松转换
用户头像
轮廓 上传于:2024-04-13
专家深度解读《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 2015.08.05 日前,备受业界关注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 法》”) 正式下发,首度对互联网保险进行了定义,并围绕放开经营区域限制、 产品管理、 信息披露、落地服务、信息安全等一系列重要问题, 明确了监管政策。 业内人士接受记者采访认为, 互联网已成为保险机构销售和服务的新兴梭道, 但也存在销售行为触及监管边界、服务体系滞后和风险管控不足等风险和问题, 《办法》的颁发对保险公司来说,既是机遇,也是规范约束。 明确销售主体 规范竞争 《办法》明确了经营主体必须为依法登记注册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专业中介机 构。为业务准入设定了门槛,厘定了市场竞争秩序,所以对保险公司来讲是减少 了竞争对手,为市场份额提升提供了空间。文件中最受关注的一条,当局保险公 司可在未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人身意外险、定期寿险和普通型 终身寿险。 太平洋寿险江苏分公司培训部汤亚经理表示, 这条规定对全国分支机 构尚未完全铺开的公司来计,有突破原有区域限制的一面。 但同时要求已通过网络在无分支机构地区销售健康险、 万能险、分红险等产 品的区域性公司,在两个月内停止该类产品销售,只可在获批设立分支机构的区 域内经营。 汤亚认为,这对中小型非全国牌照的公司业务发展有限制作用,尤其 是一些希望将互联网视为可与大公司差异化竞争武器的新公司, 发展将受到一定 限制。对在国内网点多,分支机构完善的机构来讲,是绝对的利好。” 加强对第三方平台的监管 最近几年来,第三方平台的保费销售迎头赶上,成为新的趋势。2014 年, 57%的互联网保费是由官网实现的,43%由第三方平台实现。当第三方平台缩小与 宣网的差距时,《办法》对第三方平台的最大冲击,在于增加了对第三方平台热 销产品万能险、分红险等保险产品的要求。 此次《办法》严格要求,销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的,按有关要求进行信息披 器和利益演示,严禁片面使用“预期收益率”等描述产品利益; 销售分红险、投 连险、万能险等新型产品的,须以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的黑体字标注收藏不确定 性- 南京大学商学院保险学系教授孙武军认为此项规定很有必要,“ 因为金融热, 很多互联网保险一拥而上, 其实发展还很不成熟, 很多第三方平台上的保险产品 存在一些不规范性。 比如购买线上产品时接触到的都是一些平面信息,没有进行 逐条的解析,看时觉得是字面那样,实际购买后发现并不是那么回事。” 江苏省保险学会秘书长张正宝也认为, 互联网保险业务与传统交易方式相比, 缺乏面对面的交流沟通很容易产生一些问题,所以明确要求以清晰易懂的语言 列明保险产品及服务等信息对投保人来说有了一定的保障
t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