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设立挂靠合同
甲方: 合同类别: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合同编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自愿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挂靠甲方设立分公司之事达成共识,其确定条款明确如下:
一、甲方授权乙方负责在广东设立享有独立经营权、自负盈亏的分支机构即分公司。
二、乙方依照甲方证照规定的经营范围执行独立经营,遇特殊情况超越经营范围,需报甲方同意呈报工商行政局批准登记后方可进行。
三、甲方为开设分支机构提供真实有效的证照及相关文件资料。并在当地国家工商行政局登记。。(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五年)。
四、开设专用独立银行结算账户, 甲方派一名管理人员与乙方对账户进行双方监控管理。甲方不干涉乙方的合法经营管理和正常工作。保守乙方的合法经营商业机密,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五、乙方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令、法规、严格维护甲方的经济利益和企业形象,不得利用甲方公司名义从事违法活动。
六、乙方在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