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培训协议
甲方:XX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第一条:适用对象1、 甲方委派受训者;2、 乙方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受训者;3、 甲方出资研修、出国考察、出国交流项目工作者;4、 乙方利用工作时间进行学历类、资格类、职业技能等培训者。第二条:出资范围1、 培训、复训期间的报名费、学费、资料费、证书费等与培训有关的费用;2、 差旅费、就餐费、服装费等配合培训或与之相关的费用;3、 培训期间甲方支付乙方的薪资、福利等费用;
4、 企业内训的讲师工资、补助等费用。第三条:出资依据1、报名表、报销凭证、工资单、请款申请报告等甲方实际入账的支出凭证;2、以甲方名义组织并支付的,根据受训人数进行培训总费用的分摊决定每受训者的出资金额。第四条:劳动用工约定假如在劳动合同期间乙方接受甲方出资培训,甲方有权在乙方培训前与乙方协商,对劳动合同的期限进行重新约定,并修改原来劳动合同相关条款或签订《补充劳动合同》。第五条:担保条款凡甲方对乙方出资出国培训或工作者,要求乙方提供符合条件的担保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担保人的连带责任。第六条:协议期限
自培训后,乙方必须为甲方服务 年。自 年 月 至 年 月 日。
第七条:解除合同
1、 甲方提出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对乙方合同期间的培训费用免责处理,但假如乙方故意或严重违纪造成甲方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甲方有权对乙方追究相关责任,如办理完赔偿损失、离职手续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