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医院药品招标书
为了提高药品采购的透明度,确保药品质量,更好地为临床医疗服务,根据苏卫财[2000]61号《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的精神,现决定对校医院及新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部分药品进行招标采购。
一、标的
1、药品目录一份(附磁盘一张)。
2、注明药品名称(化学名、商品名)、品牌、产地、规格、价格(批发价、零售价、供货价、南京市招标价)。
3、药品质量及外包装需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4、进口药品须有进口药品许可证及质量检验合格证。
二、投标文件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药品经营(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或经销代理商的授权书(或证明)。
3、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件。
4、报价表(按报价表格要求详细填写,进口及中外合资的药品加注产地、厂家)。
5、价格为南京林业大学医院交货价(含一切费用)。
三、资格审查
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内容为:第二条1至3款及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的年供货量,可供货招标药品目录,供货药品仓库的管理,业务员的资格。(供应商的资格审查由 南京林业大学药品招标小组成员进行)。
四、评标方案
1、药品招标目录中各公司报价的药品同品种、同规格、同品牌的药品,报价低的中标。
2、药品价格相同的情况下以往与校医院有合作并具有良好信誉的公司优先选用。
3、前次参加过我校医院招标的公司,其此次招标药品的价格不得高于原供货价。
4、所有中标药品按单供货。
5、招标药品通过招标过程确定,非招标药品报价后询价采购。非招标药品的供应商由评委评审产生。
6、中标供货公司(乙方)与校医院(甲方)签定供货合同。
五、投标方承诺
1、供货时间:
(1)接到药品采购计划后72小时内送货上门。药品到货需与货单同时到达。乙方货单与药品不能同时送到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急需药品接到通知48小时内送货上门,可先货后单,货单需货到24小时内送达。
2、售后服务:
(1)实行三包,供货及时周到,药品质量或外包装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应及时退、换货。
(2)合同期内供货价格不得上涨,如国家进行药品零售调价须同步进行供货价的调整。
五、要求
1、付款方式:药品送到南京林业大学医院验收合格入库后2月内付清药品款。
2、投标方应严格按照投标要求提供全部投标文件,其内容应保证是真实、完整、负责的。
3、投标方投标后不能要求修改报价。招标方另有修改通知除外。
4、投标书应正副本各一份,密封送达南京林业大学医院。密封袋上需注明南京林业大学医院药品投标文件同时需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印鉴,署名经办和投标日期。
5、投标方需交报名评审费300元(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投标押金5000元,合同到期若无违约,押金全额归还。
6、本次招标有效期为6个月(自签定合同日始计算)
7、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8、投标报名日期:2005年12月2日;投标截止日期:2005年12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