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视频监控安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监控安防系统工程的设计、设备供应、安装、调试及开通服务。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
工程地址:
工程内容:
本合同工程包括门禁及考勤系统的设计、设备供应、安装、调试、开通及售后服务。
合同总价:
本合同工程总价(包工包料)为人民币: 元整,¥ 元(含税)。
付款方式:
工程全部安装调试完成及验收合格后,甲方需一周内一次性全额支付工程款,共计人民币 元整 ,即¥ 元给乙方。
工程期限:
工程期限为收到甲方通知后开始,总工期为 天,如遇特殊原因依此顺延。
乙方进场施工,双方应密切配合,力争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前完工。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施工或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的延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则由乙方承担损失。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甲方负责乙方工地现场的协调工作,为乙方的施工安装创造必要的条件,并做好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甲方派员协助乙方人员进行布线安装工作;
甲方提供乙方存放设备的单独库房;并负责乙方用电;
允许夜间施工,外界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甲方在接到乙方竣工通知三天内,组织对本合同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乙方责任
乙方负责工程总协调,提供合格的设备和设计资料,保证施工质量;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可根据现场实际变化情况及甲方要求及时调整完善方案,如确需变更原设计或局部调整,需经甲方签字认可;
文明施工,符合城市建设部门要求;
乙方在竣工后三天内通知甲方组织验收;
乙方免费对甲方的系统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以达到常规保养及独立操作的要求;
质量及验收标准:
符合甲方确定的设计要求;
乙方所采用的设备应当货真价实,并能达到设备说明书之技术指标,达到乙方所承诺和保证的品牌、性能和用途;
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一年。保修期满后乙方仍提供收取工料费的有偿服务。
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或任何承诺和保证,或者不能按期开通系统,乙方按延期时间向甲方以每日合同总价的0.5%进行赔偿,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甲方不能按期付款而延误工期,乙方承诺的工期将同期顺延,并按上述标准向乙方赔偿。无故拖延验收期,按延期付款处理 。
保修期内,乙方系统内任何设备单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