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教务处[2003]50号
关于加强期末考试阅卷组织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
2003-200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为使我校阅卷组织工作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并不断提高我校的阅卷质量,经研究,现将有关阅卷要求通知如下:
一、集体阅卷
同一门课程,如有两位(包括两位)以上的任课教师,必须组织集体流水阅卷;同一门课程,只有一位任课教师的,相关院(系、部)可以指定其他相关课程的教师(至少一位)参与阅卷。
二、成立阅卷领导小组
1、院、系、部应成立本次期末考试的阅卷领导小组,由各院、系、部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有关教研室负责人组成,负责本部门承担课程阅卷的组织领导工作。
2、集体阅卷的课程,成立分课程阅卷斗、组,由有关教研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教师组成(包括命题教师。课程阅卷小组在所属的(系、部)阅卷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阅卷骨干教师进行试评及拟定评分标准的实施意见。负责本课程阅卷的组织工作、集训阅卷教师、统一评分标准和掌握阅卷进度,自始自终检查阅卷质量。
三、试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