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租赁合同协议书
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位于 层 号铺,甲、乙双方原于 20 年 月 日签订的 “ 房地产租赁合同”,同意该合同于 年 月 日予以解除。并就解除租赁合同,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双方签字生效后乙方在 2 天内将铺位退回甲方。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原租金两倍即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逾期达七天,甲方有权无偿收回铺位,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乙方需交清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一切费用。
退租时原有水、电等应该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损坏铺内设施和原装修,损坏应照价赔偿。
原租赁合同属乙方原因单方违约,甲方没收合同保证金、营运管理费保证金、水电费等所有保证金。
乙方必需自行到工商部门办完营业执照迁址或注销手续。
乙方退租给他人产生的任何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退租当日,甲乙双方当面销毁所签《 房地产租赁合同》正本。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