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是 会员,并系能够向交易中心推荐企业挂牌进行股权报价转让的推荐机构;乙方是 XXXXXX,是北京XXXXXX。
为共同开拓市场业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宗旨及合作内容
1.1 、 合作宗旨:
1.1.1、 双方在合作中建立的互信、惯例与默契是商业合作战略伙伴关系的基础,提高效率与共同发展是双方合作的目标和根本利益。
1.1.2、 本协议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双赢、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保守秘密、保护协作市场。
1.1.3、 充分发挥双方优势,优势互补,提高竞争力,共同进行市场开拓。
1.1.4、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应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相关合同的基础。
1.2、合作内容:
1.2.1 、乙方负责为甲方拓展推荐北京本地企业在交易中心挂牌的业务;
1.2.2、 甲方负责在乙方开拓客户及洽谈与协商挂牌事宜中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和支持;
1.2.3、最终合作成果的达成认定为乙方通过其努力促成拟挂牌企业与甲方签署《推荐XXXX有限公司进入北京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并进行股权报价转让协议书》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了合同价款。
第二条:收益分配
2.1 、乙方通过其努力促成一家拟挂牌企业与甲方签署如1.2.3所示协议并确认该企业已如约向甲方支付了合同价款;
2.2、甲方在收到拟挂牌企业首批合同价款的7个工作日内,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X万元(XXXX元)作为乙方的市场开拓费用;
2.3、以上收益标准执行期从2019年11月01日至2020年11月31日,之后另定。
2.4、由于政策及/或不可抗力导致拟挂牌公司无法在北京股权交易中心成功挂牌,甲方将退还企业全部费用,此时,乙方须将甲方支付的市场开拓费用一并退还给甲方。
第三条: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叁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的履行相关的其他协议致使其他守约方承担任何费用、责任或蒙受任何损失,违约方应就上述任何费用、责任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而支付或损失的利息以及律师费)赔偿守约方。
第五条:变更和解除
5.1 本协议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及/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5.2 本协议生效后,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