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合伙经营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餐饮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作名称和主要经营地
合作经营店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位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作期限
1、本次合作并无特定日期,由合作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合约视为终止。
2、在没有三方同意终止该合同时,任意一方在三年期限内不得转让给他人。
第五条 出资方式
1、甲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2、乙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3、丙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4、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齐。
5、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合作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所有财产为各合伙人平分。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退资
1、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资:
(1)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资。
注:合伙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1)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注: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及承诺。如:对店铺所有事情不管不问,消极工作。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事项造成经济损失。
注: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作退资处理。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伙人退资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第八条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伙人。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5、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6、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或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业务。
3、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2)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3)经营项目被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