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商标委托设计合同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根据《合同法》《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公司LOGO和商标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公司的 LOGO和商标,乙方应提供不少于3套(含3套)设计方案供甲方选择。
二、设计周期 设计周期分为二个阶段: 第一阶段: 个工作日(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完成设计初稿并提交甲方校稿。
第二阶段: 个工作日(自甲方将修改意见反馈给乙方之日起算),完成设计修改并提交甲方验收。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未能按上述约定期限交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总设计费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设计费用里面直接扣除;逾期超过 ________ 个工作日,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全部已收款项。
三、设计费用 甲方本次委托的设计费用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
四、付款方式 设计费分 2 次付清。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 %,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 )。LOGO和商标设计完成、甲方验收合格且乙方向甲方交付设计文本的电子版源文件后,甲方应在 天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 )。
五、著作权
1 、双方确认对著作权的理解和定义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为依据。
2 、本合同项下作品的一切著作权(包括图案与名称)自甲方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归甲方独家所有,乙方对该作品不再享有任何著作权。 3、乙方在交付作品后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对作品进行出售或使用,如擅自使用或二次出售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对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作品的修订
1 、作品交付后半年内,甲方如需对作品进行修改的,乙方应免费且无条件予以配合。
2 、修改的周期视修改的复杂程度由双方协商确定,若没有约定的,最多不超过 个工作日。
作品的交付 LOGO和商标设计方案经甲方确定后,乙方向甲方交付以下四种格式的电子版源文件: CDR 、 EPS 、AI、 PSD文件各一份。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8.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企业文化内涵;(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3)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用;(4)甲方有义务提供与本设计项目有关的企业资料或其它资料给乙方。
8.2乙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