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同居协议书
甲方: 性别 :
身份证号 :
住址 :
联系方式 :
乙方: 性别 :
身份证号 :
住址 :
联系方式 :
甲、乙双方为同居关系,自 年 月 日起开始同居生活。双方为了更好地明确同居期间取得财产的归属问题,防止因解除同居关系发生争议,现将所有的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进行划分。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有关法律规定,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对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的归属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甲乙双方同居期间以 名义购买房屋一处,房产证号为,位于 ,该房付款方式为 ,首付款为 元由 支付,银行按揭贷款总计为 元,每月还款 元,自 时开始偿还,月供还款由 支付。现双方认可该房屋归 (①两人共同所有,各占一半产权;②双方按份共有,具体的份额比例为: ;③ 方所有,但若两人分手,则拥有房屋产权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折价补偿款 元,支付方式为 )。
甲乙双方同居期间购买的车牌号为 ,品牌为 ,登记在 名下的汽车归 (①两人共同所有,各占一半产权;②双方按份共有,具体的份额比例为: ;③ 方所有,但若两人分手,则拥有产权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折价补偿款 元,支付方式为 )。
甲乙双方同居期间成立的 公司的股权归 (①两人共同所有,各占一半股权;②双方按份共有,具体的份额比例为: ;③ 方所有,但若两人分手,则拥有股权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折价补偿款 元,支付方式为 )。公司的经营权归 所有。
甲乙双方同居期间取得的其他未列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