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协议书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委托乙方进行代理记账工作,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委托协议,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的记账工作。
甲方的主要责任。
甲方必须指定有一定会计工作经验的专人与乙方进行联系代理记账的日常工作,负责提供原始凭证:送达,签收、保管会计资料的工作。
甲方必须每月于 2 日(节假日相应顺延)之前将有关原始凭证交给乙方工作人员,若因甲方拖延交付原始凭证造成乙方不能按期记账、结帐和编制会计报表,影响纳税申报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必须对提供原始凭证等一切资料的全面性、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负责,因提供虚假资料而导致违反税法、会计法而触犯法律的,由甲方自行负责全部责任,乙方有权终止代理。
甲方必须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交纳有关税费,不可拖延。
乙方的主要职责。
按照国家的会计制度,根据甲方提供的原始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