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担保协议书
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石材原料供应事宜定金担保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根据合同,甲乙双方履行以下义务。
1、甲方618荒料60头给乙方,广西范围内销售(矿山原有客户除外),其他新客户甲方不得销售。
2、合格标准的规格荒料 元(人民币)/立方。
3、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 元整(定金是否交付以银行转账为准),乙方不得中途停止销售,如有停止销售行为,扣除定金人民币2万元整。
4、甲方不得将荒料私自卖到乙方销售范围内,如有销售,应交乙方全权负责。
5、合同期内,甲方产生股东变更或开采权转让第三方,新股东应视本合同有效性。乙方继享有本合同代理销售权。
第二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合同约定,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违约必须赔偿对方直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