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工程劳务合同
甲方:
公司负责人:
公司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国内详细地址:
国内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已与位于 国家的 工程(称“本工程”)的总承包商签订了分包合同,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为确保该工程顺利实施,维护甲乙双方的权益,明确各自责任,经友好协商,在双方充分理解和完全自愿的基础上,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合同。
第一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负责完成与本工程相关的工作,具体岗位描述为
的相关工作。工作地点 。
2.乙方应服从甲方所安排的工种、岗位,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3.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有权调换乙方在本工程中的工作岗位以及甲方该国国内各个工程之间的工作调配,待遇不变。
第二条 合同期限
1.自乙方达到国外项目部次日起至该工程竣工之日终止。但合同期限 月。
2.如果甲方与总承包商在工程所在地又签订了其他补充协议或后续合约工作,经乙方同意,本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同时甲方将与乙方签订续签协议或补充协议。(合同终止后,甲方 次性支付给乙方剩余工资)。
3.除上述两种情况外,双方经友好协商并愿意继续合作的,则双方将另行续签劳务用工合同。
第三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中石油有关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 劳动纪律
1.乙方必须遵守和执行甲方、中石油和业主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管理,保守商业秘密,遵守所在国法律。
2.乙方必须在甲方和中石油统一规定的区域内工作和生活,严禁私自或擅自离开规定的安全区域。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乙方出国和归国的组织工作,以及出国前的思想教育、外事教育等工作。
2.负责组织乙方出国前及出国后的体检、考试等工作。
3.负责乙方在外期间的内部生产管理,包括工作安排、统一调配、用工结算。
4.负责乙方在外期间的内部生活管理,包括提供住宿用房、床铺和床上用品(其他生活用品由乙方自备),负责统一食堂及饮食服务,伙食标准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5.负责现场协调管理,包括乙方在外期间护照及其他有关证件的统一收集管理,以及向乙方提供统一着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总承包方统一规定的境外保险。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乙方有权足额获得劳动报酬。
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4.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
5.乙方自行办理护照并承担护照办理费用。
6.乙方应当保证具备完成相应工作所要求的各项技能,拥有符合中国国家规定的上岗资格证书,并保证身体及精神状态良好,以积极努力的态度,高质高效完成甲方要求的各项工作。
7.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应服从甲方外派的统一时间安排,如果在办理完签证或购买机票后由于乙方原因不能出行的,前期所发生的各类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在出国工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业主、总承包商及甲方所规定的各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工作及生活管理、劳动分工及总承包商在工程所在国各地各项目期间的统一调动,以及返回国内时间等的统一安排。
9.乙方应当严格按照总承包商及甲方的操作要求进行施工。如果由操作不当而引起返工修补的,返工修补的时间不计工时;如果造成材料毁损的,应赔偿毁损材料款的 %。
10.乙方不得打架斗殴、擅自外出、非法滞留,更不得恶意煽动或参与罢工。如出现前述情形,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1.乙方在施工中应当注意节约材料、爱护机械设备和生产工具,如果发生非正常损坏,应当如数赔偿,甲方从应付工资中扣除。如果由此而造成误工,误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钽。
12.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为第三方工作,不得从事与本合同工作无关的经营或商业活动。
第七条 工作时间和工资待遇
1.工作时间:由于工程施工进度快慢不均等因素,可能出现乙方工作时紧、时松、甚至待工多日的情况。基于此,乙方的工作时间按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执行。
2.综合计算工时工资依据如下:
(1)以年为周期,以每天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小时的法定工时为标准工时。
(2)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按日标准工时工资的 %支付报酬;
(3)乙方在休息日工作的,按日标准工时工资的 %支付报酬;
(4)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日标准工时工资的 %支付报酬。
3.乙方工资按照以下计算方法执行:
(1)乙方在每天工作 小时并完成基本生产任务的前提下,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资 元人民币。
(2)乙方每天工作 小时,每月每天都出满勤(包括休息日),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报酬为 元,其中包括:
A.法定工作日的报酬,即每天工作 小时、每月工作 天(法定工作日)应获得的报酬。计算方式为: 天/法定工作日× 元/日标准工时报酬= 元。
注:年法定工作日=365天/年- 天/年(休息日)- 天/年(法定休假日)= 天/年;月法定工作日= 天/年÷12月= 天。
B.法定工作日加班的报酬,即每天加班 小时以上, 小时以内,每月工作 天应获得的报酬。计算方式为: 天/月法定工作日× 小时/日加班工时÷ 小时/日标准工时× 元/日标准工时报酬的 %(即 元+ 元)= 元。
C.休息日工作的报酬,即每天工作 小时,每月工作 天(全月 天-月法定工作日 天)应获得的报酬。计算方式为: 天/月休息加班天数× 小时/日实际工作工时际工作工时÷ 小时/日标准工时× 元/日标准工时报酬的 %(即 元+ 元)= 元。
D.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报酬,即每天工作 小时,每月工作 天应获得的报酬。计算方式为: 天/年休息加班天数× 小时/日实际工作工时际工作工时÷ 小时/日标准工时× 元/日标准工时报酬的 %(即 元+ 元+ 元)= 元。
以上 项合计: 元。
通过上述标准和综合计算,得出结论:每天工作 小时,全月每天都出满勤,可得到 元的工资报酬,简单地说,就是每天平均 元。实际计算工资时,按照每工作 天( 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