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专业 -湖南大学自考本科专业考试计划
会计(独立本科段)专业考试计划
专业代码:B020204 主考学校:湖南大学自考
一、考试课程及学分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0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0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03
00015
英语(二)
14
04
0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5
05
0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
4
06
0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3
07
00150
金融理论与实务
6
08
00158
资产评估
4
09
00159
高级财务会计
6
10
00160
审计学
4
11
00161
财务报表分析(一)
5
12
00058
市场营销学
5
13
00162
会计制度设计
5
14
00149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6
S1
00052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
1
S2
10199
会计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合计
74
15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学)
6
非直接报考加考课程
16
00067
财务管理学
6
17
00155
中级财务会计
8
18
00156
成本会计
5
19
00157
管理会计(一)
6
二、报考条件
凡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均可报考本专业。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如下分类:
1、 会计、部门会计等专业专科毕业生可以直接报考;
2、 经济管理类其他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须加考财务管理学、中级财务会计(财务会计学)、成本会计(政府于事业单位会计)等三门课程;
3、 其他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须加考政治经济学(财经类)【高等数学(一)】、财务管理学(基础会计学)、中级财务会计(财务会计学)、成本会计(政府于事业单位会计)、管理会计(一)等五门课程。
三、 湖南大学自考会计(本科)专业实践环节考核课程设置
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S1
0052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
1
S2
7073
毕业论文
合计
1
四、 湖南大学自考报考课程实践及论文毕业论文规定 (1)、应考者在取得理论课程考试合格成绩后,方可报考相应的课程实践。 (2)、课程实践按考核大纲要求在当次报考简章所指定的主考院校进行。 (3)、应考者在取得所有理论课程考试及相应课程实践的合格成绩后,方可报考毕业论文。论文题目一般由主考学校公布,应考者任选一题,要求选题紧密联系实际,实验设计 合理,观点鲜明,格式规范,一般不少于8000字。毕业论文要求应考者独立完成,经审查答辩后采用五级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评定成绩。凡发现毕业论文抄袭或由他人代写者,取消获得本科学历的资格,毕业论文不及格者,不得授予本科学历。
五、新旧计划课程顶替办法
会计(独立本科段)专业计划课程与原开考计划课程衔接表
新计划中课程
原开考计划中课程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01
00015
英语(二)
006 英语(二)
02
04183
线性代数(经管类)
0021高等数学(二)、经济应用数学、经济数学基础
03
04184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4
0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022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数据处理概论
05
0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