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法学毕业论文选题法学毕业论文
法学毕业论文篇1
跨国证券投资中法律冲突及规那么适用探究
随着我国对国际业务开发力度的加大,我国跨国投资中的一些活动也
涉及到法律适用的一些问题,参加 WT0 以后,我国跨国投资和融资企业越
来越多,与国家交流的范围也越来越大,法律冲突和规那么适用不同的情
况经常发生,那么我们应当如何认识这些冲突和规那么并作出最有利的选
择是我国跨国企业开展的重要保障,本文从法律冲突及规那么适用的相关
角度探讨跨国证券投资中的法律适用的一些问题,希望能够为我国企业的
开展提供良好的借鉴。
一、跨国证券投资法律冲突的问题
为了更好的保障跨国证券交易的正常进行,各国都针对跨国证券投资
中的一些问题制定的专门的法律,但是这些法律规定并不具有世界性,而
是各国从本国开展的角度制定的,其中的冲突也是非常多的。总的来说,
这些冲突主要表达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调整法律关系存在冲突
证券投资的认识各国本来就存在不同的理解,那么在制定法律和运用
法律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自然也会存在很大不同,首先是证券发行主体、方
法以及程序等方面存在差异,在规定上认识是非常不同的;其次是对于证
券交易的方式、支付等一些规那么的制定存在出入;再次国有关证券监管
结构、监管方式与措施、证券权益保护机制方面的不同规制;最后是各国
对证券市场主体的法律规定亦存在差异,涉及证券商、证券交易所、证券
登记机构、证券投资公司、上市公司、证券投资者的主体资格与身份确认
方面的法律冲突。
(二)各国对于证券投资行为的规制存在不同
跨国证券投资中需要进行一系列的行为,在这些行为的标准和指定的
标准规那么方面是存在不同认识的,比方各国在规制证券发行与交易行为
时,对于如何认识两种行为,以及在两种行为的实施过程中如何进行控制
都存在不同的理解,在规制内容上也存在差异;在跨国企业上市的条件和
对于该行为的监管也存在差异,这些都是跨国证券投资中世界各国对一些
行为规制过程中存在的不同,这些不同的认识,也就产生了法律适用冲突
的问题,不利于共同问题的有效解决。
在以上内容主要通过概括的方式对于跨国证券投资中各国法律存在的
冲突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描述,其实在理论研究之中,对于这一问题的理解
也是存在差异的,比方有一些学者在概述法律适用冲突的过程中将这一问
题分为三个局部进行分析: 发行主体的冲突、发行客体的冲突以及发行行
为和管理的冲突,不管哪一种划分都冲根本上认识到跨国证券投资中存在
法律适用的一些问题,也是未来需要我们重点解决的局部。
二、跨国证券投资中法律适用的冲突标准
世界各国对于跨国证券投资的行为都有规定,而且还存在着一些国际
条约、多边条约等,那么在真正出现跨国证券投资问题时应当如何适用、
如何选择国际上对于这一问题的认识主要存在以下五种不同的问题,不管
在证券交易还是发行都是存在的冲突标准。
(一)适用发行人的属人法
在跨国证券投资中,一旦出现法律问题,如何适用法律时有一些国家
的法律规定了适用发行人的属人法,即由这个发行投资行为的跨国公司注
册地的法律决定法律冲突应当适用什么样的法律,最主要的国家比方匈牙
利,在其国际私法第 28 条第 4 款规定:“如果证券涉及社员权利,证券权
利和义务的产生、转移、消灭和生效适用发行人属人法。
(二)根据发行地和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律解决纠纷
这就是典型的属地主义的思想,也是国家上比较多的做法,各国在规
定一旦出现法律冲突如何解决时,许多情况下都是规定由营业机构所在地
的法律解决冲突,这一规定的目的是因为发行地和营业机构所在地能够切
实、准确的了解到一些跨国证券投资企业的情况,并可以通过登记情况的
调查了解到及时的信息,也便于当事人举证和裁决机构对纠纷的解决。
(三)适用物所在地法律
跨国证券投资中,其发行和交易的对象是广范围的,那么在发生法律
纠纷时,产生的问题也是多种多样的,而且各国对法律纠纷解决的规定是
不同的,为了更好的保障当事人的利益,也同时为了实现权利的及时救济,
比方韩国法律就规定了对于无记名证券的权利取得、形失适用无记名证券
所在地的法律。
(四) 适用证券交易所所在地的开展
这是针对跨国证券投资过程中证券交易如何使用法律的问题规定,不
同国家的规定存在区别,但是许多国家规定了在发生证券交易纠纷时适用
交易进行地的法律对纠纷进行解决。 《匈牙利国际私法》第 27 条规定:“
通过证券交易所订立的合同,适用证券交易所所在地法“ 《波兰国际私法》
第 28 条规定:“在交易所所为的法律行为之债,依交易所所在地法。”
《白俄罗斯共和国民法典》第 1125 条第 3 款第 2 项规定:“在拍卖、招标
或股票交易中缔结的合同适用拍卖或招标举行地或股票交易所所在地国法
律。 “此外《波兰国际私法》第 28 条、《奥地利国际私法》第 39 条、以
及加拿大《魁北克民法典》第 3115 条都有类似的规定。这些规定亦与"场
所支配行为的传统国际私法理念一致。
(五) 由交易进行地法律进行调整
跨国公司证券交易不同于国内证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