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 生 请 假 审 批 表
(学院存根) 编号:
姓名
专业
班级
学号
起止时间
天数
学生联系电话
家长联系电话
请
假
事
由
签名: 年 月 日 <证明材料附后>
学院审批意见
(盖章)
辅导员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学办主任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1、病假要有医院证明,事假、因公请假须提交有关证明;
2、请假七天之内(不包括七天)适用本表,由学院学办签章确认;
3、编号由学办填写(三联相同);
4、学生返校后请及时到辅导员和相关部门办理销假手续。
…………………………………… 学办公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