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大学2010年专业硕士复试录取工作会议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0]76号),请各招生学院认真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查、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资格审查
教育硕士
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工商管理硕士
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国有大中型企业管理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法律硕士
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符合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