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服装学院2017年艺术类文化课分数线
2017年录取分数线
专业
分数线
服装与服饰设计
169.21
艺术与科技
184.90
产品设计
181.98
视觉传达设计
179.93
环境设计
180.61
动画
176.35
数字传媒艺术
183.74
摄影
176.66
绘画
175.15
雕塑
174.21
公共艺术
179.40
表演(服装表演)(男生)
87.00
表演(服装表演)(女生)
71.20
表演(广告传播)(男生)
79.60
表演(广告传播)(女生)
77.80
服装与服饰设计(新疆预科)
200.71
注:文化课(总分为750分制,不分文理,含政策性照顾加分)控制分数线
1.表演(服装表演)专业、表演(广告传播)专业为生源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艺术与科技专业、产品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动画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摄影专业、绘画专业、雕塑专业、公共艺术专业为生源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和生源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高者。
录取原则
报名专业(招考方向)
录取原则
服装与服饰设计
考生文化考试总成绩在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生源省份本科一批录取 控制分数线的60%和生源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高者)的基础上,且外语科目成绩不得低于 60 分(150 分制),按照综合成绩从 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综合成绩相等,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总成绩高的考生。
综合成绩 =专业考试总成绩÷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100+文化考试总成绩÷生源省份本科(文/理科) 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100
艺术与科技
产品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动画
数字媒体艺术
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