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男,19**年**月18**日生,原系****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现住**市**区**镇**村18号,电话:*********。
被申请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地址:**省**市**区**路**号。
法定代表人:***,电话:********
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立即将申请人的粤建通自然人卡解除锁定,并续费;
2、依照建筑行业市场行情,被申请人给予申请人相应的经济赔偿,赔偿金额为8000元/年*2年 = 16000元。如若不能,说明在此期间,申请人还是被申请人的在职人员,但是被申请人没有给以申请人任何工资,没有依法替本人购买任何社会保险,这也是违法行为;
3、本人执业资格证书是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注册入库的,要求被申请人发表声明,声明在此期间,公司的一切行为和申请人无关。
4、被申请人承担劳动仲裁费用。
申请证据材料:
申请人工作期间“关于薪酬问题的申请”
被申请人注册申请人证书缴费记录
申请人工作证
申请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2009年1月至2011年12月在被申请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工作,工作内容为完成****。工作期间,本人曾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但公司未和本人签订劳动合同,未为本人购买任何社会保险。为了增加应聘成功几率,本人曾将工程师证书(证书编号:*******)复印件作为应聘材料提供给了**市政。在约定劳动报酬后经项目经理L(电话:*******)接至工地。在工地,从别的同事交谈中得知,**公司有制度,要是将个人证书提供给公司使用,每月有不等的补助,但公司没有要求用我的证书,证书原件也在我手上,也没有在意证书使用额外的费用,期间公司根本没有说用到我的工程师证书事宜。2012年1月(农历腊月底),参加公司的年底聚餐后公司开始放假。
近期,本人在求职时,新的用人单位在使用本人工程师职称证书注册时发现本人证书不能办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的入库手续,最后查询得知,是因为证书已经入库注册**市政并被锁定。得知这个消息,本人万分惊讶,因为早已从那里离职,而且**市政根本未就使用我的职称证书进行任何沟通。2013年8月20日我紧急网上联系**市政公司办公室主任C(电话:13******),***说这事她不清楚,是公司的Z总在操作,约5分钟后接到Z总电话(Z,电话:13*****),对这件事进行沟通。本人于2013年8月22日收到Z快递给我的粤建通自然人卡。对于这个卡,本人也是毫不知情。经查询广东省住建厅网站,得知此卡由**公司2012年4月申请办理,有效期一年,当我收到Z快递给我的自然人卡后赶紧在电脑上操作,自然人卡有效期为2012年4月25日至2013年4月25日,也就是早已过期,已不能进行任何操作,对此我分别和市住建局和广东省住建厅电话咨询,均要求我和原公司这边先沟通联系,因为住建厅网站上有答疑【以下部分引用住建厅网站。问:如何申请人员离职?答:人员离职申请,原则上由原单位持法人卡提交离职解锁(申请自然人卡和现单位的法人卡提交无效),并将解锁申请表、离职证明原件,如是注册人员需附已完成转注册变更的执业注册证书复印件,提交至我中心办理。用户可凭解锁流水号自行登陆企业库“企业信息解锁管理”查看最新处理情况。如原单位不配合办理,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并将仲裁意见书、离职解锁申请书和现在职单位社保证明原件递交到省建设信息中心办理;或本人递交离职解锁申请书、离职证明原件、现任职工作单位的社保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执业注册人员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