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校招生方案12日公布
2010年04月13日 08:33
普通高中继续实行指标生计划招生制度;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录取主要依据
我市201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12日正式出台,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成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
普通高中继续实行指标生计划招生制度。本年度参与指标生招生的普通高中有菏泽一中、菏泽二中、曹县一中、定陶县一中、成武县一中、成武县二中、单县一中、巨野县一中、郓城县一中、鄄城县一中、东明县一中、东明县实验中学共12所。12所高中学校计划内招生总数的60%作为指标生计划定向分配至所在县区的各初中学校(含民办),菏泽一中、菏泽二中指标生名额面向牡丹区、菏泽开发区初中学校分配。初中学校中本学区的在籍应届毕业生均具有指标生资格,音体美等特长学生不参与指标生招生。指标生在不低于各高中学校参考分数线100分以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普通高中学校只招收学籍在本县区的初三学生,不准跨县区招生。其中菏泽一中、菏泽一中分校、菏泽学院附中及牡丹区所属普通高中可面向牡丹区、菏泽开发区招生。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初中学生的文化课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考查科目成绩及等级、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三部分组成。文化课学业水平考试全市统一命题,由县区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为6月28日、29日、30日。艺术、综合实践两项考查科目及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基础性发展目标由各初中学校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各项考查和评价结果均为C级(含C级)以上的方可填报省级规范化学校志愿。
音体美等特长生招生工作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招收特长生的学校只能在规定的招生区域内招生,只能对学生进行特长测试或考查,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及基础素养以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
2010菏泽市中考时间和科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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