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校招生方案12日公布
2010年04月13日 08:33
普通高中继续实行指标生计划招生制度;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录取主要依据
我市201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12日正式出台,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成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
普通高中继续实行指标生计划招生制度。本年度参与指标生招生的普通高中有菏泽一中、菏泽二中、曹县一中、定陶县一中、成武县一中、成武县二中、单县一中、巨野县一中、郓城县一中、鄄城县一中、东明县一中、东明县实验中学共12所。12所高中学校计划内招生总数的60%作为指标生计划定向分配至所在县区的各初中学校(含民办),菏泽一中、菏泽二中指标生名额面向牡丹区、菏泽开发区初中学校分配。初中学校中本学区的在籍应届毕业生均具有指标生资格,音体美等特长学生不参与指标生招生。指标生在不低于各高中学校参考分数线100分以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普通高中学校只招收学籍在本县区的初三学生,不准跨县区招生。其中菏泽一中、菏泽一中分校、菏泽学院附中及牡丹区所属普通高中可面向牡丹区、菏泽开发区招生。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