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施工招标评工作依据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和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评标工作是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提出中标废标标或重新招标等评标意见编写评标报告第三条实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公路基本建设项目其评标工作适用本办法第四条评标工作必须遵循公正公平客观准确的原则评标期间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与评标有关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投标人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干扰评标工作第二章评标管理与程序第五条按照建设项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由交通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成立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领导工作第六条在评标委员会领导下建设单位应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标专家组依据本办法开展评标工作第七条建设单位按照本办法和招标文件规定结合项目特点制定评标细则在开标前报评标委员会审定在评标细则中对影响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的主要因素须制定具体的评定标准和评分办法第八条评标工作一般按以下程序以下程序进行一符合性审查与算术性修正二商务和技术评审三澄清四确定标底和评标价五综合评分提出评标意见六编写评标报告第三章符合性审查与算术性修正第九条开标时应对投标文件进行一般性符合性检查并对开标情况进行公证第十条评标阶段应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判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第十一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主要条件一投标文件按照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二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三投标文件上标明投标人与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未发生实质性改变联合体成员未发生变化四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函或保证金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授权代理人授权书六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七有分包计划的提交了分包协议八按照工程量清单要求填报了单价和总价九除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提供替代技术方案的同时提交选择性报价外同一份投标文件中仅有一个报价第十二条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正原则对投标人报价的计算差错进行算术性修正第十三条投标人应接受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不接受建设单位有权宣布其投标无效第四章商务和技术评审第十四条商务和技术评审是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条款财务能力技术能力管理水平投标报价及信誉等方面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十五条通过商务评审的主要条件一单价构成和水平应合理无严重不平衡报价二未提出与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相悖的要求如重新划分风险增加业主责任范围减少投标人义务提出不同的验收计量办法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或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等第十六条通过技术评审的主要条件一工期合理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二机械设备齐备配置合理三组织机构和专业技术力量满足施工需要四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可行五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可靠第十七条如投标人满足本办法第十五条和十六条要求可通过商务和技术评审否则建设单位应宣布投标无效第五章澄清第十八条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和与招标文件的偏差进行澄清第十九条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提供澄清内容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二十条在澄清过程中建设单位不应向投标人提出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澄清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第六章标底与评标价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在投标截止后编制标底标底的编制可采用以下三种方式一以批准概算的相应部分作为标底二委托造价工程师编制标底三以投标价的加权平均值作为标底第二十二条评标价是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修正后计算出的标价在评标过程中用评标价进行标价比较第二十三条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人提出的优惠条件或技术方案的优劣不得折算成金额计入评标价第二十四条凡评标价高于标底或者低于标底且无技术保证措施的投标人建设单位有权宣布其投标无效第七章定标条件第二十五条合同应授予通过符合性审查商务及技术评审报价合理施工技术先进施工方案可行重信誉守合同能确保工期和质量的投标人第二十六条评标定标工作采用综合评分的办法在评分时严格按评标细则的规定对影响工作质量工期和投资的主要因素逐项评分推荐综合分最高的投标人中标在综合分相似的情况下应优先发展推荐国有大中型公路专业施工队伍中标第二十七条评分内容和定分方法如下一评标价以低于标底的评标价为最高分高于或低于该评标价的按比例减分二施工能力以拟投入本工程人力财力和设备等因素定分三施工组织管理以施工组织设计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和主要管理人员素质等因素定分四质量保证以质量检测设备质量管理体系因素定分五业绩和信誉以投标人近五年完成类似工程的质量工期和履约表现等因素定分第二十八条评分分值范围如下六评标价分位范围均值七施工能力分值范围均值八施工组织管理分值范围均值九质量保证分值范围均值十业绩和信誉分值范围均值对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长大隧道等项目可适当调整上述的分值范围第二十九条对于通过两个以上合同段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如果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同时中两个以上标时给予相应的折扣评标时应根据组合分数高低推荐中标人第三十条出现下列特殊情况经请示上级交通部门同意后可采取如下措施一如所有投标文件均未通过符合性审查或商务和技术评审或投标缺乏竞争性可重新招标二如所有评标价均超过标底建设单位应检查标底的准确性如标底正确可与投标人议标若议标不成功可重新招标三如所有评标价均低于标底且无技术保证措施建设单位可选择议标或重新招标第三十一条如重新招标应研究招标无效的原因考虑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以期出现有效竞争局面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批第八章评标报告第三十二条评标结果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后由建设单位编制评标报告格式见附件按照项目管理权限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核备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落标人发出落标通知书同时退还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金第三十三条评标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概况二招标过程回顾三评标工作简介四评标结果五评标表格等附件第九章附则第三十四条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或采用合资合作独资方式融资的公路基本建设项目评标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交通部负责解释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