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额生录取 1、配额生计划:将“三区一地”范围内示范性高中学校招生计划50%的招生指标名额分配到“三区一地”内各初中学校;各区(县、市)示范性高中学校招生计划50%的招生指标名额分配到本区、县(市)各初中学校。2、配额生计划的分配办法:“三区一地”内公办初中学校按2010年秋季初一新生实际报到人数分配、企事业及民办初中学校按2013年参加学业考试初中应届生报名人数分配。初三应届生报名人数较少的学校,由若干所学校组成单元,参与配额生名额分配。各区、县(市)示范性高中对初中学校配额生分配办法参照以上办法执行。3、配额生的录取办法: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考生在选报某所示范性高中学校时,若未被该校统招生录取,随即自动进入考生所在初中学校(或单元)分配到的配额生名额内,在配额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择优录取。若某校配额生指标未录取完,该指标转为统招生计划。 未在初中本校连续就读初二、初三年级的考生不能享用该校的配额生指标。各初中学校在报名工作结束后按要求将不应享受配额生指标的应届生名单报各区(县、市)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