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采购代理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当事人于中国·**市订立: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代理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
甲方是一家在中国大陆地区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进口境外原厂、正品机动车零部件的渠道和途径。
乙方是一家在中国大陆地区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完善的采购流程及承运体系。
甲方授权乙方为其进口机动车零部件的代理商,负责按照甲方提供的渠道完成机动车零部件进口采购及运输,乙方接受委托,并遵循国家进出口、税收等相关法律法规。
故此,以上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除非本协议中另有定义,下列词语均应具有以下特定涵义:
1.1.1
中国法律
任何中国现行及未来颁布的法律及法规。
1.1.2
商业秘密
属于一方和(或)其子公司或关联企业所有,并被该方视为商业秘密的技术、财务、商业或任何其它方面的信息,其具有以下特性:
a) 不为公众所知悉;
b) 能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