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江苏大学生村官考试
四、案例分析题
1.2002年10月,某县新建派出所在查赌过程中抓获张强等5人聚赌,张强等人被抓到派出所后,在办理手续过程中与合同民警顾某发生口角,顾某与另一合同民警李明将张强带入一间无人的办公室,用电警棍,皮带殴打了张强半个多小时,造成多处软组织损伤,肾挫伤.当晚县公安局对张强作出拘留7天,罚款 1500元的决定.张强在被释放后,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某县公安局赔偿医疗费及营养费1500元.
问派出所雇佣的合同民警的职务违法行为,某县公安局是否应负赔偿责任构成国家赔偿责任要件之一的职务行为主体应包括哪些人员
2.某县计量局在对辖区内的加油站进行计量检查时,发现某加油站的加油机存在加油数量短缺现象,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决定给予加油站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并适用简易程序当场收缴了罚款.
问行政处罚规定的简易程序适用哪些情况 简易程序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六、综合分析题
材料l
我们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就要党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必须努力符合生产力的发展的规律,体现不断推动社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的要求,尤其要体现推动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要求,通过发展生产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材料2
我们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就是党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必须努力体现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的要求,促进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材料3
我们党要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是党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必须坚持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基础上,使人民群众不断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
请回答下列问题
(1)运用所学的经济常识知识谈谈你对材料一的认识.
(2)材料二体现了哪些哲学观点
(3)材料三是如何体现中国共产党宗旨的
七、论述题
试论科技,教育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以及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意义.
参考答案
四、案例分析题
1.【答案要点】在本案中派出所雇佣同民警殴打相对人,造成的损害,应当由县公安局负赔偿责任.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合同民警虽然不是国家机关的正式工作人员,但他们受国家机关的雇佣执行国家公务,他们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的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应由雇佣他们的国家机关负赔偿责任.因此,对于派出所雇佣的合同民警的职务违法行为,某县公安局应负赔偿责任.
职务行为主体是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一.所谓职务行为主体是指执行国家职务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如果不是l~2_e主体造成的损害,则国家不负赔偿责任.因此界定职务行为主体的范围对确定国家赔偿责任十分重要,职务行为主体分为以下两类
(一)国家机关,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能够成为国家赔偿侵权主体的国家机关主要是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以上的国家机关不仅包括法院,检察院, 公安局和国家安全机关,还包括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的军事机关.行政机关不仅包括行使国家管理职权的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或机构,还包括法律,法规授权或行政机关授权行使部分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或
国家事业单位.总之,国家赔偿法对于职务行为主体范围的划分不是完全按照国家机关一刀切的,而是以职能为标准进行划分.凡行使国家行政职能,检察职能,审判职能的机关都是职务行为的主体.
(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仅包括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工作人员,还包括某些不在上述机关工作,但根据法律,法规授权或特定机关委托或临时聘用,行使公共权力的工作人员.国家赔偿法没有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涵义与范围作出明确的界定,我们认为这些人员应当包括公务员,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公安人员,国家安全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成人员,受上述国家机关委托执行公务的组织成员或个人,事实上执行公务的人员和那些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工作,却没有行使国家职权的人员,不能成为国家赔偿法的致害主体.
2.【答案要点】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于违法事实清楚,确凿,情节简单轻微的违法行为,当场给予较轻处罚所适用的比较简单的程序.《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根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据此条规定可知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有3个方面①违法事实确凿;②处罚有法定依据;③适用于小数额罚款和警告处罚,即对公民50元以下的罚款和警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1000元以下的罚款和警告.只有这三条同时具备,才能适用简易程序.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行政处罚,必须具备一定的方式和过程①表明身份,即出示有效的必要的证件,表明当场处罚行为的人员合法的执法身份;②确认违法事实,说明处罚理由,即必须有证据认定违法事实,并向被处罚人员说明事实根据和法律根据;③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即当场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应载明当事人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④送达,即执法人员按照法律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⑤备案,即执法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必须向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六、综合分析题
【答案要点】(1)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这是实现社会主义根本目标一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是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需要,是解决社会初级阶段主要矛盾的根本手段.为此,我们要坚持和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制,坚持和完善对外开放.
(2)物质和意识辩证关系原理.联系,发展,全面的观点.科学理论对实践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3)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党要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把坚持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使人民群众不断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
七、论述题
【答案要点】
(1)科技,教育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①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对经济发展起着强大的推动作用,是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②科技的发展关键在人才,教育为科技发展,为经济发展培养人才.科技与教育都是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推动力.
③经济的发展也推动科技进步和教育的发展.
(2)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具有重大意义
①科教兴国战略,是指全面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坚持教育为本,把科技和教育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增强国家的科技实力及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能力,提高全民族的科技文化素质,把经济建设转移到依*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加速实现国家的繁荣昌盛.
②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是全面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思想的战略决策;是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根本措施;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宏伟目标的必然抉择;也是中华民族振兴的必由之路.
(3)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主要措施有
①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总的方针是要面向经济建设,围绕结构调整,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总体推进,重点突破,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实现技术跨越性发展.力争在主要领域跟上世界先进水平,缩小差距;在有相对优势的部分领域,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在局部可跨越领域,实现突破. 主要措施是推进高技术研究;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建设国家创新体系.
②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要认真落实《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要切实增加教育投入;要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要在全国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各种社会教育,培养大量的专业人才和熟练劳动者.要认真贯彻《教师法》,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要深化科技和教育体制改革,促进科技,教育同经济的结合.
③实施人才战略,壮大人才队伍.这是关系国家盛衰,民族强弱和现代化建设成败的战略问题.为此,一是要开发人才资源.加快培养和选拔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各类人才.二是要营造良好人才和吸引人才的良好环境
1、村民委员会是什么性质的组织?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2、村民委员会设立的原则是什么?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的原则设立”。其基本原则是:
(1) 规模要适中。村民委员会一般设在自然村,也可几个自然村联合设立村民委员会;大的自然村可以设立几个村民委员会。
(2)要考虑自然地理状况。要考虑各自然村之间的相互关系,注意考虑交通、风俗等多种因素。
(3)要照顾民族分布。在多民族杂居地设立村民委员会,一定要考虑民族关系。在某一民族相对聚集地,即使面积较小,人口较少,也应单独设立,以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富裕。
(4)要有利于村民行使民主权利。农村实行村民自治的实质就是要便于村民行使民主权利,让村民充分享受民主。
(5)要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设立村民委员会一定要从实际出发,使村民直接管理本村事务,以充分体现村民当家作主的精神。
3、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程序有哪些?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规定:“村民委员会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在审批程序中需要分以下三步来完成:
第一步,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有权也有责任根据村民委员会设置原则,结合本乡镇实际情况,提出村民委员会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等方案,不能由其他组织和个人提出。
第二步,村民会议讨论通过。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的方案,须交村民会议讨论通过,让村民充分发表意见。
第三步,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4、村民委员会一般应设立哪些下属组织?其主要职责是什么?
根据我国《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村民委员会设立后,还要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工作委员会。人口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工作。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调解组织,它的任务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调解一般民事纠纷和轻微刑事案件。
治安保卫委员会是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它的任务是协助维护社会治安,保证本村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公共卫生委员会是群众性卫生组织,主要任务是向村民进行爱国卫生常识的宣传教育,协助搞好本地区的环境卫生等。
有的还设有其他委员会,如计划生育委员会、生产服务委员会等。设立什么委员会,要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为了减轻群众负担,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
5、村民委员会与乡镇人民政府是什么关系?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明确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可见,乡镇人民政府与村民委员会是指导、支持和帮助的关系,同时,村民委员会也应依法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6、村民委员会与村党支部的关系是怎样的?
村党支部与村委员会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这是党章中明确规定的。党章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党支部,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自治是在党的领导下,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的自治。这一点必须明确,不能含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规定,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开展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7、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意义是什么?
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意义:
(1) 村民委员会选举是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保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三年一届,保持了村民委员会的生机和活力,加强了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建设,为我国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乡镇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离不开广大农村阵地,而农民群众在农村社会政治生活中,享有社会主义民主直接选举的权利。这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一项很重要的基础工作,也是乡镇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
(3)村民委员会选举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新形势下的新发展。村民对村中的干部谁称职谁不称职,谁为群众着想,谁为自家打算,心中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