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电动吊篮的安全验收与检查要点
第一部分 进场设备的验收
(一)安全资料
1、 电动吊篮进场时,必须同时向现场安全员提供吊篮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合格证。
2、 电动吊篮的安装、使用和维修保养说明书必须与设备一起进场,并提交给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作为安全检查和验收的依据。
3、 电动吊篮的安装和拆除应编制专项安拆方案,并报请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审批。
4、电动吊篮使用前必须由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进行验收并履行签字手续。
(二)悬吊平台和悬挂机构的验收
1、 钢挂机构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无变形、开裂、破损等问题。(不符合要求的悬挂机构禁止使用、不进行验收)
2、 配重的质量及块数应满足设计要求(一般为20块,每块25Kg),不满足设计要求的应进行整改,否则不予验收。
3、 悬挂机构挑梁外伸长度不超过1.5米,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整改,否则不予验收,未经验收的不准使用。
4、 悬挂机构的抗覆系数≥2,
2×配重块数×单块重量×力臂长度≥吊篮+人体+材料×力臂×2
5、 悬挂机构的配重应固定加锁,防止被搬走或移动。
6、 设备的零部件要齐全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