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卫疾发〔2009〕465号
黑龙江省卫生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2009年补种乙肝疫苗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
各市(行署)卫生局、财政局、教育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要求,从2009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对1994年至2001年出生的未免疫人群实施乙肝疫苗接种。为确保我省补种乙肝疫苗项目的顺利实施,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组织制定了《黑龙江省2009年补种乙肝疫苗项目管理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全省15岁以下儿童乙肝疫苗补种工作。
黑龙江省卫生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教育厅
二○○九年九月二日
主题词:卫生 疾病 项目 方案 通知
抄送: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省政府办公厅,省医改办公室,省农垦、森工总局,省疾病控制中心。
黑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 2009年9月2日印发
共印110份
2009年补种乙肝疫苗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