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开发,共担风险,共享利益的原则,在友好、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作开发项目协议:
项目开发的基本要求
开发目标:xx教学与评价系统产品
开发内容:根据目前教育系统微格教学设备大型化,使用未普及化、教学评价人工化和市场需要小型化、平民化,以及教学评价技术化的特点,甲乙双方优势互补,合作开发一种融微格教学所有功能与专家评价软件于一体的小型便携式产品。
开发形式:整体开发,分工合作。
甲方:
产品硬件部分研发、样机制造;
产品批量生产;
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
乙方:
研发期的软件功能调研(教育教学需要、软件的功能定位、教学评价方式实现等);
研发期的软件开发,软件实用性调试与软件完善;
售后维护根据用户反馈进行软件产品的功能完善与软件升级;
协助甲方开展的硬件开发与样机试制及完善。
项目开发的技术内容
硬件产品:
设计原则:功能齐全,方便操作,便于携带,特点突出,外观新颖。
承担主体:由甲方编写,乙方认可的《微格新产品需求说明书》(见附件1) 主要包括产品的功能、技术标准、外观要求、试制期限、缺陷的确认和补救等。
2、评价软件:
设计原则:适用教学,分类设计,分级评价,加密升级,不易模仿。
承担主体:由乙方编写,甲方认可的《教学评价软件需求说明书》(见附件2) 主要包括软件的功能描述、验收标准、期限和方法、缺陷的确认和补救以及升级、售后维护等内容,可以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予以增减
项目开发进度与项目组织
甲方应按本合同所附的《微格新产品开发进度计划》(见附件3)完成工作进度;
乙方应按本合同所附的《教学评价软件开发进度计划》(见附件4)完成工作进度;
以上两项进度计划由双方签字认可。
本项目的领导组织:甲方负责本项目综合研发工作,实际研发过程中,本项目以甲方为主导,乙方为辅助。
甲方:产品硬件项目负责人为: ,主联络人: ,副联络人: ;
乙方:产品软件项目负责人: ,主联络人: ,副络人: ;
双方就本项目,定期协调沟通相关工作;
双方协调沟通事宜,均采取书面或备忘录方式。
建立定期沟通机制。
项目开发费用
投资主体: 项目研发经费以由甲方投入为主,乙方为辅。本项目由甲方先期全部投资,包括产品硬件和样机以及乙方所需项目软件开发的费用等。
项目费用:乙方所需开发经费总额 万元整(包括前期软件开发费用、后期对甲方人员的培训、系统维护、免费升级以及参与人员的报酬等一切费用。其税负由乙方负担)。
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所需上述费用:
合同签订完毕后,按本合同双方认可的《教学评价软件开发进度计划》(见附件2)和按《微格新产品需求说明书》(见附件1)验收合格的前提下,甲方将按如下日期向乙方支付:
合同签订完毕后2 日内首付合同总额的50 %,金额 元;
评价软件开发完毕验收后2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 %,金额 元;
(3)评价软件与产品对接成功验收后2 日内支付最后一笔,即总额的 20 %,金额 元。
支付方式与地点:双方同意甲方在 区,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支付。
乙方开户名称:xx-x学院开户银行:xx中行开发区支行 帐号:
主要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必须依照本合同规定,按时付款;
在乙方完成软件开发后或与产品对接成功后,在7天内组织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
如系统设计存在缺陷,导致整个系统完全无法正常运行,甲方保留追回所有投入的权利;
设计缺陷导致部分功能无法正常运行,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解决问题,如问题不能按期解决,导致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甲方有权扣除部分费用。
甲方对本协议有关内容及产品的研制过程负有保密义务。
乙方的权利义务:
必须依照本合同规定,按时提交所开发的软件;
乙方需协助甲方安装调试,直至甲方验收合格;
乙方应亲自完成本开发项目的全部工作,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本项目的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任何第三方;
乙方负责为甲方培训软件使用和维护人员3至5名,甲方接受培训的人员应达到熟练操作并能解决简单问题的程度;
乙方必须在交付使用时作出该系统技术升级、功能扩展的计划,升级、扩展所用费用由乙方承担;
软件系统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由乙方为主(甲方为辅)负责免费维修;
乙方保证其开发成果及其开发过程不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如第三方以该产品侵犯知识产权为由提起诉讼,乙方将以自己的费用解决问题,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乙方不得将该项目的信息资源(包括源代码、系统技术文档、软件、数据等)泄露或许可第三方阅读、使用或复制。
技术风险的认定:
双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 双方认可的专家(3或5名)或权威机构技术鉴定 的方式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技术风险的存在、范围、程度及损失大小等。
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没有类似先例并且具有足够的难度;
因发生技术风险的: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3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因发生不可抗力的:在本合同履得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一方应在3日内通知另一方。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知识产权条款
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发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