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营合同 (〇)
甲方(单位名称):
经济性质: 《所有制)
乙方(单位名称) :
经济性质: (所有制)
《如有两个以上联营单位,依次称丙方、丁方…)
以上各单位,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在不改变各自所有制性质、财政
物资渠道及隶属关系的前提下,相互协作生产(或开发) 产品,经充分协商,
决定联合组成“联合总公司 (或集团, 系非法人的合伙组织), 特订立
本合同。
第一条 联营宗旨
第二条 联营项目及各方分工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联营成员就下列项目的协作和分工,达成下列一致的意见:
1
2. 本
3. 本
第三条 经营范围与方式
第四条 联营常设人构
联合总公司的地址: 3
隶局: + 经济性质:
(所有制联营, 核算方式联营成员各自经营,独立核算-
第五条 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总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各联营成员的法定代表人组成 董事会选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