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付款协议书
(下称“本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在 年 月 日在 地区签订。
甲方: (收款人全称)
乙方: (委托人全称)
丙方: (代付款人全称)
现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丙方代为支付乙方所欠甲方款项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付款协议:
丙方代替乙方支付款项,丙方同意在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丙方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款项后,即视为乙方对甲方履行完毕相应金额(具体金额以甲方实际收到的丙方代为支付的款项为准)的付款义务,甲方将根据实际收款情况,向乙方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发票。
因丙方代为付款而导致乙丙双方可能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及发票关系,由乙丙双方另行约定,甲方无须向丙方偿还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款项,亦无须向丙方开具任何形式的发票。
四、本协议仅就代付款事项进行确认,不免除乙方对仍未支付货款(即到期货款本金-丙方代乙方并实际支付至甲方的金额)的付款责任,不免除乙方就全部到期货款本金(包括由丙方代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