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告知书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保监会的要求,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当您通过保险代理公司购买保险产品时,请认真阅读如下内容:
一、公司性质:保险代理机构是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取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向保险公司收取代理手续费,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专门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
二、公司基本情况: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人代表、许可证、工商执照等情况;
三、业务范围:以许可证所载内容为准;
四、代理权限;以委托代理合同授权权限为准;
五、联系方式:
六、法律责任:
保险代理机构在保险人授权范围内代理保险业务时,其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保险人承担。
因授权不明,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保险人承担法律责任,保险代理机构承担连带责任。
保险代理机构不履行代理职责或履行代理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保险代理机构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已被代理人名义从事的保险代理活动,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由保险代理机构承担法律责任。相对人有理由相信保险代理机构由代理权限的,该保险代理活动有效,由保险人承担法律责任。
七、被代理保险公司的基本情况:列明各家被代理公司的基本情况;
八、投保提示:
(一)请查验业务人员的执业证书和相应的身份证明材料,不要接受没有执业证书业务员提供的服务。
(二)在听取业务人员讲解时,请认真阅读并理解保险条款和相关材料,并重点明确如下几点:
1、投保险种的名称、投保条件、保险期限和缴纳的保险费;
2、保险责任;
3、除外责任;
(三)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要如实填写所有应告知的事项,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给付保险金;
(四)投保单要有投保人亲笔签名或加盖公章,不能有业务人员或他人代签。
(五)如果中途退保,保险公司将按照如下原则进行处理:
1、人寿保险产品:
(1)签收保单后10日内(选择期)退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