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大楼
机房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各位投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广安市国土资源局就局机关大楼机房装修改造工程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诚邀各位投标人参与竞争。
一、谈判前须知:
1、项目名称:广安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大楼机房装修改造工程项目
2、建设单位:广安市国土资源局
3、项目内容:广安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大楼机房装修改造工程
4、谈判有效期:谈判后30天。
5、投标人须于谈判开始前30分钟内,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业主方工作人员,地点:广安市国土资源局9楼会议室。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谈判时间: 2011年10月27日下午3时。
谈判地点:广安市国土资源局9楼会议室
7、完工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工
8、付款方式: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合同签订、人员进场施工后预付工程款30%,工程竣工验收决算后付合同款的65%,质保金5%,质保期1年,到期一次性无息付清余款。
9、标书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必须密封且外信封盖有骑缝章。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国家要求的装修改造三级或土建三级及其以上行业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见附件)原件;
2、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验原件;
3、施工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验原件;
4、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现场验原件;
5、竞争性谈判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6、工程报价书(采用清单规范编制,首次报价和最终报价)(格式见附件),加盖公章密封并盖骑缝章单独提交;
7、施工组织方案;谈判文件、工程材料清单、工程说明、建设单位有关技术规定;
8、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民工工资、工期保证措施以及保修承诺;
注:投标文件须使用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并可按同样格式扩展。
四、投标人须知:
1、本项目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谈判,并设有项目最高限价。
2、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全费用报价方式(所谓全费用是指完成本次招标全部内容及工期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施工措施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也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结算时除设计变更、签证调整外,其余不作调整。
3、本项目的报价范围为本次谈判文件提供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自行对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