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入股协议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 公司,法定代表人: ,住 所: (以下简称为“乙方”)。
鉴于:
甲方系在 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金2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因企业发展需要,优化公司股权结构,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吸收乙方投资入股。
2.乙方公司(以下称“乙方”或“新增股东”)看好甲方公司项目及其原有股东社会资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向甲方投资并成为甲方公司股东。
为此,秉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各方就公司投资入股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投资入股
1.根据甲方股东会决议,决定吸收乙方为公司新增股东,由乙方持有甲方公司30%的股权。
2.经双方审计评估甲方公司资产、项目前景及资源为依据,协商确定本条第1款中确定的30%股权认购价为人民币200万元(大写:贰佰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