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退税申请报告
一、办理程序:
(一)办事地点:主管税务机关(管理所)
(二)提供资料:申请人提供下列资料一式四份:
1、退税申请;
2、《退款申请书》;
3、《企业所得税预缴情况统计表》;
4、实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办法企业的分支机构就地预缴税款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申请时间: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二、办理时限:企业所得税退税说明:税务机关应当自纳税人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