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
市民政局:
为了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切实有效地提高地方经
济社会发展,凝聚各企业家的力量,互帮互助,共谋发展,
奉献社会,为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贡献,现申请成
1、拟成立商会名称: 市 乡商会
2、商会的性质及宗旨: 本商会是由在市境内依法注册
并 乡辖区内从事生产经营销售) 的企业、个体工商户
和专业合作社以及其他经济组织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
团体。本商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凝聚乡情,
整合资源,抱团取暖,共同发展,诚信经营,回馈客户。
3、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在市场经济运行系统中,
政府作为中心、轴心,在安观上规划、调控和引导经济发展
的走向和态势。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渐成熟和市
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客观上需要功能更强的沟通宏观面
和微观面的中间协调层。在政府与市场主体〔经济组织) 之
间,需要有一个中间组织作为纽带,连接着众多的部件在轴
心的动力下有规则地运转,这个组织就是商会。政府领导、
支持、规范着商会,商会是政府的帮手,是政府工作的支持
者,它服务于政府,服务于企业(经济组织) ,在政府与企业
(经济组织)之间发挥着无法替代的中介作用。伴随着市场经
济的产生而产生、发展而发展的商会,是市场竞争的必然产
物,也是维护正当市场竞争和有序市场秩序的社会组织形式,
是整个市场经济运行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中间环节。它比政府
更加接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经济组织) ,更熟悉企业(经
济组织)界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能够在政府的利益与企业的
要求之间做出平衡;它不是一个行政管理或执法机构,因此
能更加灵活地做出决策,对中小企业(经济组织) 提供及时的
帮助或援助。市场经济越成熟越发达,市场经济体制越健全
越完善,就越需要商会组织发挥中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