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聘用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办公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根据《合同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以人为本,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从做好甲方资质定位及乙方二级建造师的注册和登记工作目的出发,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聘用乙方担任 公路工程 二级建造师职务。签订协议后注册成功起算聘用期,聘期为 1 年(聘期起算时间为注册证上的时间),一个聘期满后,若乙方未口头或书面提出解除合同等要求,则本协议自动转入下一聘期,相关费用、权利、义务均不变。乙方在聘用期间实行不坐班工作制。
二、甲方负责为乙方完成二级建造师的初始注册工作,乙方应当提供注册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证明,以保证初始注册成功。
乙方向甲方提供注册需要的材料包括: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符合要求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乙方一寸彩色相片5张和电子版照片等以及其它注册所需材料(未注明复印件的均要求提供原件)。其中学历证书只提供复印件,如甲方使用,甲方提前7天通知乙方并且用完后立即归还给乙方带走,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扣押乙方的学历证书。
三、工资报酬。甲方在协议有效期内收到乙方证书时,甲方按每年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元)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报酬。甲方见到乙方执业资格证书后3日内一次性支付所有费用。
如不能成功注册,则乙方应及时退还甲方支付的工资报酬,甲方在收到工资报酬的2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所有证件退还给乙方。
下一年度的报酬在该年度开始的当日全额支付。上述金额包括了聘用工资等所有按国家法律法规应支付的费用。工资报酬若涉及个人所得税由甲方缴纳。
四、乙方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成功后(领取注册证七个工作日内),执业章、二级建造师执业证书归乙方保留,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在甲方保留,甲方使用乙方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只能用于公司年检和资质升级时使用,不能使用在项目上(包括项目的投标、施工、竣工等所有环节,均不能使用),甲方出了一切质量及安全事故均与乙方无关,甲方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五、聘用期间,乙方应配合进行每年的继续教育等维持该注册证书所必需的活动,以保证注册证书的正常使用及满足乙方今后转注册的条件,如条件允许,甲方将单独完成此项工作。乙方继续教育等维持该注册证书所必需的活动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六、聘用期内,乙方应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承诺所提供材料、证件真实、有效,保证在协议期限内甲方为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唯一全权使用人,乙方不得再提供给第三方注册、使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出现将证书信息变更,不得有挂失、注销证书等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行为;
3、在甲方办理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或其他业务需要乙方提供相关证书原件的,甲方应提前七天通知乙方,由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及时提供相关证件,不得有任何推诿行为。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需乙方亲自到场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应提前七日通知乙方,乙方应根据甲方需要全力配合;所有差旅费由甲方支付,差旅费标准为硬卧或客车,食宿由甲方提供。
4、乙方对所知悉的甲方的所有情况有保密的义务;
七、聘用期内,甲方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1、妥善保管乙方资料和证件;确保资质证书及注册证书完好无损,资格证书、执业印章原件在注册成功及时返还乙方保管,并承诺返还的所有证件、印章均为正规原件,甲方不得制作任何相关证件或印章的复制假冒版本;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证书丢失或吊销,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其相关损失计算方法如下:资格证、注册证丢失,甲方承担重新办证的全部费用并向乙方补偿20000元,且在补办过程中给予乙方全力支援;学历证书丢失的,甲方赔偿乙方经济损失150000元;资格证、注册证因甲方过错被吊销、不能再注册或其它严重负面影响的,甲方一次性赔付乙方150000元。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上述情况发生的,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按协议约定期限及时准额支付费用(本协议中的所有费用币种均为人民币);
3、协议履行完毕后,及时出具乙方解聘证明、完整归还证书,确保乙方证书能顺利转注;
4、未得到乙方书面认可,甲方不得将乙方的建造师资格证书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