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作文-读后感-咬文嚼字读后感
《咬文嚼字》是一份严肃、严说而可读性强的杂志,本人
虽然已经较长时间不再从事文字工作,但是仍然爱看这一类杂
志和文章。最近一期 (2017 年第4 期) 的《咬文虽字》,有
四篇文章各有一处说法不确,现特提出不同看法,愿与四位作
者商检。
第十六页《应是“奈河桥”》说:
“奈河”是佛教所传地狱中的河名,河上有桥名奈河
桥。
谢按:关于奈河桥引用较多的是《宣室志》的记载:
董观,太原人,善阴阳占候之术。唐元和中,与僧灵习
善……行十余里,一水广不数尺,流而西南。观问习,习目:
“此俗所谓奈河。其源出于地府耶。”观即视其水,皆血,而
腥秽不可近。
观其语文,近乎道教,但是道教经典中也难以找到有关奈
河桥或奈何桥的记载 (或者有记载但本人未曾见到) 。迄今并
无佛教三藏记载奈河桥或奈何桥的发现,灵习也说奈河是“俗
所谓”的,因此,说““奈河”是佛教所传地狱中的河名”没
有依据。
《错把“行拘”当“刑掏”》一文〈第二十一页) 认为;
被行拘者是影响治安管理的人,有错误行为,但其行为并
不构成犯罪。
根据有关教材:
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