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季学期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各中心学校、区直学校、城区学校,各民办学校、幼儿园: 根据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学期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教体卫艺〔2018〕 号)精神,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决定联合组织开展2018年春季学期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查对象全区各普通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民办学校及民办幼儿园二、督查时间与形式第一阶段:3月13日前学校自查。由各校自行开展校园卫生工作的自查自纠,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乡镇的中小学校及民办幼儿园由各中心校负责组织学校开展专项自查。第二阶段:3月14日—16日联合监督检查。由区教育局和区卫计局组成联合督查组,结合工作实际,对各学校的卫生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三、监督检查内容以学校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卫生、教学设施卫生为重点,检查内容包括以下五项:(一)传染病防控:传染病预防卫生知识的健康教育情况,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传染病疫情报告、晨检、因病缺课登记及病情追踪记录、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学校内设卫生室执有效执业许可证、医护人员持有执业资质证书、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学校卫生保健室配备及制度健全并上墙情况,开展卫生保健情况,配备卫生(保健)人员及培训情况,设置固定宣传栏情况,学生健康体检情况等。(二)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制订艾滋病防治工作计划,并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学校健康教育内容,初中以上学校将防治艾滋病知识纳入课堂教学内容(初中6课时,高中4课时)情况。加强对教职工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100%,初中及以上学校设立防治艾滋病宣传栏,公共卫生间洗手设施上方张贴防治艾滋病宣传画情况。初中以上学校观看《生命断层》专题片情况。(三)生活饮用水卫生:自备水源卫生防护及消毒情况和水质检测报告,二次供水水质消毒及设施(蓄水池)清洗、消毒情况和水质检测报告,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等。(四)学校饮用水污染、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应急预案制定及报告流程图制定、应急演练开展情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及应急知识宣教工作落实情况等。(五)教学及生活设施卫生:学校教室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卫生监督情况,学生宿舍、校园环境、厕所卫生情况等。(六)学校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考核评分标准》落实情况。四、督查组成员名单第一组组 长:成 员:负责信都片、 、幼儿园。车辆由xx区教育局安排。第二组组 长:成 员:负责 幼儿园。车辆由xx区卫计局安排。五、检查方式(一)学校自查:各学校要建立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