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
2014年03月18日 来源:教育部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A类考生*
B类考生*
备 注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哲学
290
40
60
280
37
56
*A类考生:报考地处一区招生单位的考生。*B类考生: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的考生。一区系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系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工学照顾专业:力学[0801]、冶金工程[0806]、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水利工程[0815]、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矿业工程[0819]、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兵器科学与技术[0826]、核科学与技术[0827]、农业工程[0828]。*中医类照顾专业:中医学[1005]、中西医结合[1006]。*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①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②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经济学
330
45
68
320
42
63
法学
315
44
66
305
41
62
教育学(不含体育学)
315
42
126
305
39
117
文学
350
55
83
340
52
78
历史学
310
42
126
300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