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施工方案编制要点
AQ3.2.4
一、荷载计算:
模板及支架的设计荷载
1.模板及支架的自重。
2.新灌混凝土自重,普通混凝土采用24kN/㎡;
3.钢筋自重,根据图纸确定,一般梁板为1.1kN/㎡混凝土,梁为1.5kN/㎡混凝土。
4.施工人员、施工设备和混凝土堆集的自重。
(1)计算模板及直接支撑模板的小楞时,均布荷载为2.5kN/㎡,另应以集中荷载2.5kN,再行验算;比较两者所产生的弯矩,取其大值。
(2)计算直接支撑小楞结构构件时,均布荷载为1.5kN/㎡。
(3)支架立柱及其他支承结构构件计算时,均布活荷载为1.0kN/㎡。
5.振捣混凝土时产生的荷载
(1)对水平面模板为2.0kN/㎡。
(2)对垂直面模板为4.0kN/㎡。
6.新浇混凝土对模板侧面的压力。
参照《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规定。
7.倾倒混凝土时所产生的荷载。
8.荷载组合。
二、强度计算
1.计算模板及其支架的挠度,使其最大变形不得超过规定值。
2.计算模板结构构件最大弯矩、剪力和挠度。
3.模板结构构件承载能力验算和稳定性验算,确定支撑材料、支撑方式和立柱间距。
4.在计算过程中绘制细部构造大样图,注明材料尺寸、规格、接头方式、间距、纵横支撑及剪刀撑。
三、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
1.对模板及支架在风荷载作用下,应从构造上采取有效的防倾倒措施,风荷载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的规定采用,其中基本风压值应乘以调整系数0.8,模板的抗倾倒系数采用1.15。对倾倒有利的恒荷载应乘以0.9的分项系数。
2.对于计算大模板、立体组装模的脱模荷载时,应计算脱模吸力。
3.木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应符合《木结构设计规范》,材质不宜低于Ⅲ等材,严禁使用脆性、过分潮湿,易于变形和弯扭不直的木材。
4.钢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应符合《钢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其设计荷载值乘以γ=0.85的折减系数。采用冷弯簿壁型钢应符合《冷弯簿型钢结构技术规范》,其荷载值不予折减。
5.验算模板及其支架的刚度时,其变型值不得超过下列数值:
(1)结构使用时表面外露者,模板的变形值不得超过其跨度的1/400。
(2)结构使用时天棚隐蔽者,模板的变形值不得超过其跨度的1/250。
(3)支架的压缩变形值或弹性挠度;为相应结构计算跨度的1/1000。
6.木模板受压杆件的长细比不得超过150;钢模板受压柱和桁架的长细比不得超过150,受拉时不得超过250。按构造要求设置纵横向支撑和剪刀撑。
7.模板应支撑在坚实的地基上,并应有足够的支撑面积,严禁受力后地基产生下沉,支撑柱下用有一定强度和刚度的材料作为垫板。
8.模板在荷载作用下,应具有必要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并应保证结构的各部分形状、尺寸和位置的正确性。
9.模板设计时应考虑便于安装和拆除,同时还要考虑安装钢筋、浇捣混凝土方便。
10.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安装模板时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如无设计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
11.设计模板时应优先采用桁架支模、架空支模、工具式支模等先进的施工方法,便于加速模板的周转。
四、模板的安装
1.平模存放时,必须满足地区条件所要求的自稳角。大模板存放在施工楼层上,应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两块大模板应采用板面对板面的存放方法,长期存放应将模板联成整体。对没有支撑或自稳角不足的大模板,应存放在专用的堆放架上,或者平卧堆放,严禁靠放到其他模板或构件上,以防下脚滑移倾翻伤人。
2.大模板起吊前,应把吊车的位置调整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