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料加工合同承揽人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定作人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业务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加工内容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产品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将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后交付乙方第二条交货乙方将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月向甲方提供原材料并负责运至港口或车站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后的个月内或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分批将加工后的成品负责运至港口或车站交付乙方第三条来料数量与质量乙方提供原材料要求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质量交付日期消耗定额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须含的备损率多供部分不计加工数量第四条加工产品数量与质量加工数量合同有效期内每月不低于套共计套加工产品质量要求与验收标准第五条加工费及其他费用1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的加工费在本合同订立时的年为每套币元合同订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费双方另议但不得低于每套币元该加工费是依据合同订立时中国国内和国外劳务费用而确定的故在中国国内劳务费用水平有变化时双方将另行议定2甲方为交付乙方产品而耗用的包装辅料等项开支在加工费以外收取但这些费用不超过每套合同产品加工费的第六条付款方式乙方将不作价的原材料运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